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14年。现在我想在其他工厂工作而不辞职。这是自动辞职吗?厂长总是给我制造麻烦,多次告诉老板,但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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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离职,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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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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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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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