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结婚不到半年,现在想离婚,彩礼钱和三金可以退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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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对于办理结婚登记后返还彩礼的情形作了原则性规定,即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返还。那么办理结婚登记后已共同生活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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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人会对结婚一年后提出离婚彩礼能不能退产生疑问。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如果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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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退还彩礼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法定情形的应该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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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