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8年4月在该公司工作。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终止劳动关系。除了要求两倍工资的补偿外,我还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吗?如果可以,你能要求赔偿几个月的工资吗?非常感谢。

2022-06-20 13:4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并不是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除因劳动者违纪、违法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按实际情况,只要能证明现在劳动合同关系,同时符合经济补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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