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个问题。2016年,我与前妻离婚,生了一个女儿。当时,她处于人类情感之中。离婚协议说我不想要赡养费。她一年可以带三次,每次不超过三天。她能看见她的女儿。现在她已经带女儿外出近两个月了。如果她不把她送回去,她会再次照顾她的女儿。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我们没说我们不在乎我们的女儿!我女儿今年秋天应该去上学。我有所有上学的东西。如果她不把它们送回去,我就不能耽误孩子的上学时间。我把一切都给了她,支持她的权利仍然伴随着我。如果她让我轮流支付赡养费,我应该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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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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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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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现在多大?是谁在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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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