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部门工作了一周而没有签署合同后,我被允许离开,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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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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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没有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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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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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