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的钱,他起诉我,我只有一所房子,法院会拍卖吗,如果拍卖,会给我租房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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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查封后需要向执行局申请执行立案,委托评估后向社会公布房产信息,进行拍卖。《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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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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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
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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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