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那个女人出于各种原因拒绝我带孩子们出去。我可以拒绝支付赡养费吗
-
离婚后不可以拒付抚养费。《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
不能离婚拒绝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是不可以拒绝其探视子女的。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时支付,但是不可以拒绝其探视子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