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我加入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做电焊工,1994年6月,我加入中外合资油漆公司做电焊工和有毒有害工作。我51岁了。公司将在裁员后终止合同。请问律师,我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吗?非常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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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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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前提必须要符合国家名录有认定的,不是自行认为的方可在达到规定年龄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其退休的规定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的综合性文件及各行业特殊工种分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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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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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