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经常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家出走,不顾孩子和我,所以我向他提出离婚。当时,他同意离婚,孩子向我讨债。后来,他把孩子带到他母亲家,然后离家出走。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联系我。我还向当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庭说被告不能不在场就离开,我想知道怎样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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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一审被告不同意有下列情形的,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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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确实是感情不和,对方又不愿意离婚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单方面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你要向法院证明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你们的诉讼请求,比如说你遭遇到家暴,或者是对方出轨,或者是你们长期分居,这些理由,法院一般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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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