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现在单位改换经营者原单位只给我交纳了三年的社保,我应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19-04-02 08:06: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
    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 社保里面工伤险单位报销办理流程: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
    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新社保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该如何办理改点?如果新社保年度(自201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门诊记账就医的,医保系统会默认参保人确认原门诊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的门诊选定医院。
      新的社保年度已经开始,医保门诊选点和改点正在进行中。昨日,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在新年度想改选定点医院的,最好在改之前不要去原来的定点医院办理门诊就医,尤其是不要门诊记账,否则,改选定点医院比较难办。
      欲更改定点医院需要办理选点  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是否都要重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记者从医保局了解到,原来已办理选点手续,参保人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的,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结算时就确认了该医院为新年度门诊选定医院;如果参保人在新社保年度想更改选定医院的,则需要办理选点。
      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就医凭证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  具体流程为: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凭参保人就医凭证在定点医院领取《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如实填写后贴于门诊病历上,定点医院同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及确认手续(参保人欠缴医保费期间不予办理选点手续)。
      改选定点医院有两种方式  新社保年度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该如何办理改点手续?据悉,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可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前台办理。
      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分局或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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