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年多了。我太困了,因为我上了12个小时的夜班。我在休息室睡觉被公司副总裁撞见了。然后他们下令解雇我。他们的行为受劳动法保护吗?我是否构成解雇行为?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吗?

2022-06-18 15:3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无故解雇我的补偿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赔偿金补偿金
  • 劳动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劳动者也无权要求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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