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打扰一下,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合同规定三年,但没有押金。现在我租了半年。要求押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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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押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押金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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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做定金处理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有约定从约定。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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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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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