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在1991年买了一栋私人建筑。有一份由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现在,由于市区的拆迁,卖方建议不出售,并希望终止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有效?非常感谢。

2022-06-17 10:2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为了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当事人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合同
  • 转让合同只要是合法订立的都有效,卖房人反悔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也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 一般来说,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在签订后即对双方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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