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厦门一家公司上班都三个月了但公司都没和我们签用工合同。我们共有十个工人没一人有签合同。老板前两天无故开除一位员工也没有补一个月的工资,我想问我们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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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其次如果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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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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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