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于2018年6月被捕,并于19年10月开庭。他被判处三年罚款8万元。一开始,罚款直接从我们的卡上扣除。然后今天,他打电话说还有2万元罚款没有支付。他还要求我支付罚款,并把收据寄给他。我已经支付了罚款。我为什么要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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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可以抵扣罚金,罚款可以折抵罚金。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是可以折抵相应罚金的。但如果颠倒过来,先前的行政罚款就不能折抵罚金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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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罚款的,如果对此没有异议,那么被罚款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对罚款的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依法向该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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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