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车卖后没过户,当时签协议,车第十年,如果车出车祸,按法律程序我有责任吗

2019-04-01 15:00: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新保险法(09年)规定,车辆过户后,车辆所有人承继原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即只要在事故发生前车辆已经过户,不管保单是否过户,实际被保险人就是出险时的实际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
    (可以参看保险法)
      只有当过户导致标的(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如非营运改为营运),保险公司才能拒绝赔付。(可以参看保险条款)
      现在保监会正在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你的状况是非常常见的,专业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都会依据前述情况判断是否赔付,而不是直接说保单未过户而不赔,这个理由是不成立,也不被保监会认可,更不会被法院认可的。
  • 车祸赔偿怎样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处理有哪些?
    1、协议签订时是否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伤残等因素。
    除非受害人当时伤情显著轻微,否则遭受交通事故并造成身体损害后果,但可能构成伤残,应当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考虑的内容。
    如果考虑到了,之后发生问题将不可诉;反之可诉。
    2、协议约定的赔偿款是否考虑到以后可能出现的新伤情。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侵害人为了避免以后和受害人再发生赔偿纠纷,往往会在签订赔偿协议时放宽赔偿标准,或者另行给付一次性后续赔偿款。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应认为受害人已对今后发生的因素有了充分考虑,当事人一旦达成合意,即认为愿意接受这种“利益与风险共存”的情况,之后不得反悔;反之,可以再次起诉赔偿遗漏的项目。
    3、协议签订者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严重缺乏。
    这可以从当事人的认知程度、职业技能,以及是否被误导、利用等方面判断。
    4、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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