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由于发展需要,我向岳父借了120000元,还了2万元。因为我和我妻子的关系现在破裂了,这是婚后的连带债务吗?

离婚
2022-06-15 13:3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中的一方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需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
    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 在婚姻当中,一方仅以自身名义借钱,其实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有时候也可能是借款人的个人债务。
    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生的债务。
    2、特定情况下可认定为个人债务,只要夫妻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该事实。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