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客运中心的合同工。我签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以亏损的名义解雇了我们。我们是在1月11日接到会议通知的,所以直接要求我们提前30天签署通知,那天我们不允许工作。公司说每年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合法吗?

2022-06-15 10:5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接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会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则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员工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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