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和我结婚一年了。在此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的情况是我不去上班。除了婚前还清外债,他的工作收入还用于生活需要。现在他提出离婚,不想还清债务。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离婚
2022-06-15 08:5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认定为是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是需要共同偿还的
  • 关于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由谁偿还这个问题,我将作如下简要分析。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 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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