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摩托车打完转向灯转弯到一半时,速度快的后面B摩托车撞到了A,导致A摩托车驾驶员掌握不了车头而撞到了一个在路边等车的路人的腿,伤势到骨,A驾驶员手臂负伤不能动弹,并且A摩托车被撞坏,B方下车后趁被撞者慌乱,竟然借抚起被撞摩托车为名关了A摩托车的转向灯,还血口喷人说A方转弯没有打转向灯,强词夺理说不一定是他的责任,应该众人愤怒其中一人打了B一拳,然后B中二人和被撞俩人的家属及几个一个地方的路人打了起来,几分钟后停止,B中一人造成出血伤害,随后俩被撞伤者被送到医院,B方只交了4000元便离去,然而实际俩人医药费用了七八千还未痊愈,交警调解中B方却认为是A方应该负全责和所有医药费,应该怎么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