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妻子在孩子三岁的时候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后来,我们想到了孩子,三年后再婚。再婚后,我发现她仍然和外面的一些男人有联系!经常吵架,再婚不到两个月就分头睡了,两年多了!法庭将对我的案件做出什么裁决?我能离婚吗?

离婚
2022-06-12 19:5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上暂时没有这样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后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不予判决离婚。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