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愿离婚,离婚协议。明政局有书面离婚协议吗

离婚
2022-06-12 19:0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发生法律效力。《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 双方自愿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流程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