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手指在工地砸断了,修养了一个多月了,误工费要怎么算呢!

2019-04-01 02:4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此处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为误工费。
    关于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 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 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法院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误工费是指在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如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 关于误工费的日期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院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在消费维权的实践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举证解决争议所用的时间等办法主张误工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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