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月薪7000左右,因工负伤,脚跟骨折,半年左右不能工作。现在只有保险公司提前支付了医疗费用。单位应补偿哪些费用

工伤索赔
2022-06-12 10:0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公司需要赔付的费用: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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