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下班时间,如果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造成伤害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一半责任并报告工伤

工伤索赔
2022-06-12 09:2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未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可以私下协商处理。如果是由于违法行驶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应该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第六款的规定,电瓶车是否为机动车是本案的关键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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