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7年4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对方用一辆电动汽车撞了我。另一方受伤住院。我在五月份出院了。交警也认识到了同样的责任。我预付了两万多元的医疗费。我多次要求对方解决后续问题,但我没有解决。目前,对方无法联系我。我该怎么办?

2022-06-12 02:2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
  •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 交通事故对方不肯出院可以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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