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7年的2月加入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直到6月份才开始为我购买社会保险。今天,我收到了公司的一封信,信中说,由于公司经营终止,我想在下个月11日终止劳动关系,让我办理辞职手续。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我可以要求赔偿我以前没有买过的社会保险吗。同时,该公司表示,3月和4月的工资只是基本工资。这是否合理(之前没有书面通知)

2022-06-11 23:3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中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和完成任务为目的的合同,如果说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的话,那么员工就不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 企业复工之后,如安排员工在家工作,由于劳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人格从属性、人身依附性,劳动者应服从用工管理。同时,企业不需要发放双倍工资,但企业需要支付正常工资
  • 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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