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职三个月后拿到了薪水,但那天我一直拖拖拉拉。还扣了我的钱。这是一个系统问题,但当我去这家公司时,没有人告诉我这个系统,包括离职。我应该扣除工资吗?你能要求赔偿拖欠的工资吗?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