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老板雇来的临时电工,在店里工作两天后触电受伤。医疗费,误工费,总共2万元。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我承担70%的对方30%,说是因为我没有穿绝缘衣服,没有保护措施吗?这合理吗?我和老板,谁的责任更大!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6-10 22:2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私人干活受伤也属于因公受伤责任原则上由雇主承担。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适用的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原则
  • 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的如果认定为工伤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可以就工伤待遇问题与老板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建议走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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