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国有农业单位。由于我的工作年限,2012年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我于2017年退休并重新就业,并续签了半年的合同。当合同于2019年1月31日到期时,公司将不会重新雇用和解雇员工。我能得到一些补偿吗?

2022-06-10 13:3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除了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的情况不用补偿,其他情况不续签都需要补偿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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