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为婚前购买的房子买单,但两人姓名的登记是否被视为婚前财产或共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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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仅仅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购房的出资来源是该房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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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
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认定为
夫妻个人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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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