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性格不合,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只能诉讼离婚吗?需要哪些材料?程序是什么?

离婚
2019-03-31 15:4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涉外婚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要设法了解这两处房产的确切地址;
    其二,可以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尽一致。
    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查询事宜;
    其三,在取得相关房地产的登记资料以后,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
    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够证明那两处房产属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准备: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两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起诉状,一式三份,按照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各地的法院规定不同。 离婚案件要先行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调解结案。
    如果因子女扶养或财产分配产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法判决。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案,大概快的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如果不能够,需要法院判决的,一般按普通程序办理,一审6个月审理期限,如果判决书送达之后有一方不服判决上诉,那么还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程序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