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有,??一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对员工给予开除处理 , 扣除当月的%40的工资,??请问这个合法?

2019-03-31 15:3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资扣除的问题,可参考如下规定: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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