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8年1月,我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因工作场所搬迁而未到期。我与我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了我两个月的最低工资补贴。2018年4月我还能向社会保障局申请失业保险吗?我现在在学会计学。我将在五月份考试后找到一份工作。我需要向社会保障局提供哪些信息?我只有一份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并没有说,如果因搬迁而终止劳动关系,我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2022-06-09 07: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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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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