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四川结婚,后女方户口迁移到广州,男方户口仍旧在四川,请问离婚可在广州办理还是必须回四川

离婚
2019-03-31 10:59: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对于”结婚户口迁移证件,女方的户口怎么转“的问题:夫妻户口不同省: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协议离婚后的户口迁移: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
    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 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关于户口,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分户、迁移通产过来说具有下列两点:
    (一)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