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于2018年6月13日加入我们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我在2018年7月13日成为常客。后来,我发现,从我成为常客到10月底,我的社会保险都没有存档。公司连续四个月没有给我发社保。我和公司进行了沟通。公司建议我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这只能解决我成为正式员工后的社保问题,现在我的合同已经到期(2018年12月底到期)。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我如何追踪四个月的社会保障问题?公司应如何补偿未能支付的款项?

2022-06-08 14:4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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