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画家。我于2017年从杭州辞职。该公司已拖欠一年。根据该公司的标准,画家的佣金是按件数计算的。我自己算了4500元。与老板协商后,他说他会给3500元。我接受了。今天我向财务部要钱,说只有2000元。我又问老板。他坚称我是实习生和新人,但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十个月。当时,我出来实习并签了一份合同。实习期是三个月,然后我成了一名正式员工。他说我不能按照公司的标准计算,说我只能给2000元。我能做什么?我现在不在杭州。如果我想让劳工局介入,我该怎么办?

2022-06-08 0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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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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