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婚姻登记签字了,照片照了,就差拿体检报告领结婚证了,我可以以对方乙肝为由撤销婚姻登记吗以对方乙肝为由撤销婚姻登记吗?请问律师如果婚姻登记签字了,照片照了,就差拿体检报告领结婚证了,我可以以对方乙肝为由撤销婚姻登记吗?

2019-03-31 09:26: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 我国《婚姻法》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即说明法律上完全不保护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关系。  首先,当事人可按《婚姻法》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或者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上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其次,婚姻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若协议未果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最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或者买卖婚姻等可撤销婚姻所得的财物,在原则上要依法收缴国库。
  • 你可以依据你的实际情况,到法院申请撤销你们的婚姻登记。《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般来说,可撤销婚姻的种类包括;①因胁迫结婚的。
    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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