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因非法拘禁罪被批捕,把对方打成轻伤二级,已经提交到了检察院,可以办保释吗?他有糖尿病而且是高血压三级为高危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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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对方谅解与否原则上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但是实践中,法院在做出刑事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取得对方谅解的情节,一般都会减轻处罚的。现在如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你需要向检察院申请
取保候审。
认罪态度好,坦白,自首,立功等都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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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是否有检察院进行批捕需要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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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造成轻微伤,可以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不一定会得到支持。根据司法解释,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才会支持精神
损害赔偿。一般认为,对于一般的人身伤害,侵权人除赔偿因此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由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即可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无需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轻微伤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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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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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