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诉讼案件,已和解,拿到谅解书,开庭还需要辩护律师吗?

刑事辩护
2019-03-31 08:3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害人和解后一般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   没有规定需要开庭几次才会宣判,开庭几次根据案情决定,在审理期限内审结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律师为被公诉的被告人辩护也是履行法定职责,律师可以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辩护意见,以便法院能够更加全面地考虑案情,能使被告人得到更为公正的判决。
    所以,即使被告人的确有罪,律师仍应该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律师为犯罪分子辩护是基于犯罪分子也有人权,其也有自我辩护的权力。在公权力面前,由于公权力的强大,犯罪分子是比较弱势的,其也需要律师为之提供法律服务,因为办案机关没有的对抗力量,此罪可能定为彼罪,罪轻可能定为罪重,在侦查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形讯逼供等违法情形,这些都需要律师的参与,所有,不能单纯的理解罪犯就不需要辩护。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