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成年男子与未成年女孩结婚不登记结婚证,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并有一女,分开后男子应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赔偿和法律责任?

2019-03-31 08:1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的22周岁,女的20周岁才可以登记结婚。未成年人是指不足18周岁的人,当然不可以结婚(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的了。但有的人只是举办婚礼,以夫妻身份同居生活,不登记,这样是违法的。
      未成年人不应该结婚我国法律规定了 , 而且其父母也不应该允许他们结婚,这是法律明确规定了的
  • 涉外婚姻如何登记结婚的问题有明确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男方双方结婚不登记的话,不属于合法夫妻,双方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可见,如果不去补办结婚手续,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彩礼应当构成赠与,不能要求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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