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已经工作了五个多月,试用期是两个月,但是试用期过后,我没有提出加薪,没有与我签订合同,也没有为我购买社保。我平时不打卡。现在我说我不称职,想解雇我。我能去劳动局起诉他要求赔偿吗?

2022-06-07 10:5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内,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 劳动者入职超过一个月,单位需要自入职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主张相关权益。如单位将员工辞退,应当根据辞退的具体情形确认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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