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离家出走的离婚官司如何收拾什么证据可帮助打羸官司

离婚
2019-03-31 06:3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是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如何分割的解答如下: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离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一、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结婚证依法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并能证明结婚登记的日期,对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起着重要的作用。若结婚证无法找到,则需要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者档案馆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我国已不承认事实婚姻。  
    二、子女抚养权相关证据  
    (1)如果孩子能独立表达自己意思(一般至少上学后),孩子本人书写的在父母离婚后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的相关材料。  
    (2)对方的收入证明,以确定对方需要支付的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和具体数额。也可以申请法院到对方单位或者社保中心调取。  
    (3)证明自己有固定工作、稳定收入、良好教育能力、父母愿意协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意愿等证据。  
    三、夫妻感情破裂相关证据  被告过错的主要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作为原告,还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  照片、手机短信、聊天记录、通话详单、保证书、声明书、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病历、受伤害的照片、邻居证人证言、居委会的调解记录、110的公安出警笔录、分居协议书、租房证明等。  
    四、与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相关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