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房子签了一年一年的合同,到期后续租,但是没有续签合同。 我一直在付一笔钱。现在我不想租了。 房东说不能住一个月,按一个月算。 这样合理吗? 我这个月可能只住一周。 让她从押金中扣除。 她说不行。 想再付一个月。 我说不能住一个月怎么办? 房东说按一个月算

2022-06-07 04:5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有权利拒绝对外出租,但是如果房东对外出租,作为原承包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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