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的鞋厂工作,底薪1720.每月27天上班,每天12小时,帮我算算我应该拿多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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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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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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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往往有很多因素,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等变动很大,所以要根据公司提供的工资表等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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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