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面因为上班时,因为意外被电触伤,导致我住院一个月了,请问公司,应该赔偿我些什么,还有就是医疗费是全部报销吗,住院期间应该有些什么补助,各项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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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
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
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
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
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
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
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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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物咬了,通过法律程序来赔偿,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做伤残鉴定,同时侵权人还需要承担医疗费的赔偿,医疗费主要包括:
1、挂号费;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3、检查费;
4、治疗费;
5、住院费;
6、其他费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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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
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
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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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十级伤残解除劳动
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4、
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1)
5、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
(2)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5、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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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