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中丈夫四个月不来看孩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
2022-06-04 17:4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活中,在离婚后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很常见,但这种情况是可以解决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