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工伤死亡抚养费问题,死者工资是按打卡工资 还是基本工资计算

2019-03-30 16:37: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以工伤赔偿时,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企业职工非因公死亡的,国家没有规定未成年子女享受抚养费。企业职工非因公死亡,由于国家没有规定孩子的抚养问题,各企业是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的。企业一般会发给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慰问金,有的企业也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有的企业甚至什么都没有。
    企业职工非因公死亡,未成年孩子的抚养由父亲或者母亲负责,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其他亲属负责。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其年满18周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这里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工作时间,第二是工作岗位,只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也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因此,就看这个员工是不是在工作岗位了,不是所有在工作时间因病死亡的,都能认定工伤的,如果不能认定工伤死亡,公司是没有赔偿的,按照医保待遇处理,单位必须在三个月内申报工伤,单位不给申报的,遗属可以在12个月内申报,希望抓紧时间,不要错过,否则工伤保险部门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