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的孩子想传给我哥哥。我姐姐有三个孩子,我哥哥没有孩子。我姐姐的孩子怎么能被我哥哥收养?我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弟弟已婚,夫妻有房,工作稳定,无子女。

收养
2022-06-04 09:3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子女的不能再收养孩子,不符合收养条件。《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 有子女的不能再收养孩子,不符合收养条件。《收养法》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等等
  • 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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