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上停车位是否由业主使用?开发商买卖停车位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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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有管理权,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权法》第71条明确规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组成的复合性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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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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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情况的,比如是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即这种车位业主需通过购买获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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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